我的立場很簡單,大前提是病歷是病人和醫生共有的,結論就是病歷大部分需要以病人了解的語言呈現。
如果不認同前提,認為病歷只是給醫護人員用的,那就免談了,你愛用什麼文字就用什麼寫,方便就好
這整件事最讓我難以接受的是,醫界部分人士對這個議題顯露的傲慢
醫界對外界說你們不是醫療人員搞不清楚狀況
醫師也對醫學生說這根本不可行,支持者根本有事(這還只是委婉的說法)
然後就用各種理由拒絕討論拒絕改變。套句柯P的說法,照你們以前的方法來,醫糾也沒減少啊,為什麼不考慮看看新方法
來看看下面這兩段文字有什麼不同:
看病歷是病人的權利,但理解病情不必然要靠看病歷,病人也可以請醫生幫忙解釋病情。所以病歷就算用高門檻讓人看不懂的文字來寫也不重要,不需要改變書寫方式,重要的是醫病關係間的良性溝通。
罷免是選民的權利,但改變政治人物不必然要靠罷免,選民也可以直接跟政治人物溝通。所以就算選罷法的罷免門檻高到讓人不能罷免也不重要,不需要修改選罷法,重要的是選民和政治人物間的良性溝通。
看得出問題在哪了吧?對我來說,完全拒絕中文化就是便宜行事的做法。而便宜行事,不管從政治新聞還是我的個人經驗來看,最後都沒有好下場。
況且,真的有那麼難改變嗎?我覺得英文病歷超難寫的啊Q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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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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